土地登记代理合同书甲方(委托方):乙方(代理方):土地登记代理许可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登记条例》、《云南省土地登记代理暂行方法》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土地使用权的登记代理工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那么,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在口中打J):□代写(填)办证所需的文字;□收集、录入宗地的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与土地登记有关资料;□帮助土地权利人办理解决土地权属纠纷的相关手续;□在国土资源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土地权属调查工作,填写地籍调查表,完善四邻签字盖章手续;□根据业务、技术标准要求,实施宗地的地籍测绘,制作宗地图,形成宗地界址点成果表;□制作土地登记所需资料电子文档,向有权登记的国土资源部门或登记办理效劳窗口提交土地登记申请及相关成果资料;口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国土资源部门或登记办证效劳窗口缴纳土地登记费、证书工本费等,领取土地证书,验证并及时交给委托方;□查询土地登记资料;□查证土地产权;□提供土地登记业务相关的事项:二、甲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如实提供以下资料,以便代理工作的开展:1、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包括2、单位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3、房产证等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4、其他证明文件:三、代理期限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至年月曰止(含国土资源部门受理的工作时限日)。四、甲方负责如实提供土地登记所需的文件材料,协助乙方开展工作,按时支付代理费用;乙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代理工作,并保守乙方秘密。五、乙方在代理工作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成果资料(根据双方约定在口中打J):口依法登记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证书;口收集、有关土地权属资料,以及对土地权属情况或查证土地产权后的分析报告;口解决土地权属纠纷的方案建议;口经国土资源部门鉴证盖章的土地登记资料;口相关法律咨询报告;□其他:六、代理费为人民币:七、甲方在本合同签定后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的%,计人民币元(大写);代理工作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余额,计人民币元(大写)。八、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时完成工作,每逾期一天按代理费的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如甲方未按时提供办理登记所需的资料或不配合代理工作的开展,代理期限顺延。九:其他约定: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受理登记的国土资源部门各一份。十二、本合同经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联系: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经办人:联系:地址:开户银行:账号:年月曰土地登记代理合同书[篇2]工程名称:合同编号:委托方:承接方:二0年月日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根据工作需要,现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土地证代办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工程范围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第二条工作内容及提交成果工作内容:《土地登记代理合同书》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下一页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