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扩大内需、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发挥财政政策对扩大乡村消费的职能作用,完善乡村商品流通体系,调动农民购买家电积极性,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二、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政策规定一财政补贴对象。具有市农业户口、并在市行政辖区内的家电下乡指定店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农民。二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及价格。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包括彩电、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4大类,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2000元、电冰箱含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具体补贴产品品牌、规格和型号,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每户限购补贴范围内的彩电、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和手机4类产品各1台部三财政补贴标准。按补贴类家电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的13%给予资金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四财政补贴期限。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政策实施的期限暂定为4年。三、承担家电下乡任务的销售企业、销售网点确定和要求一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的确定1销售企业的确定。家电下乡销售企业由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推荐,商务部、财政部通过招标方式在被推荐企业中确定。2销售网点的确定。由市商务局根据规定的销售网点备案条件,结合中标销售企业的销售网络含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确定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经营家电业务,并具备条件的乡镇级农家店,与中标流通企业签订加盟或授权协议后,应优先确定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二对销售企业要求1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各有关销售企业要建立由主要负第1页共4页责人牵头的家电下乡工作领导班子,确定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市场测算、宣传、乡村网络建设、保障和应急措施等具体操作方案,统筹协调内部各环节工作,做到运转高效、反应快速,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2加快家电销售服务网络建设步伐。各销售企业要确保全市销售和服务网络覆盖达到100%的乡镇,每个乡镇至少要设立1个家电下乡销售网点。3规范促销行为。促销活动要认真执行商务部《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职业道德,诚信兴商,不得开展低级庸俗的促销活动,不得扰乱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不得侵害国家、消费者和其他零售商的合法权益;严禁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不得借用家电下乡的名义,进行与家电下乡无关的商业促销活动;开展家电下乡促销宣传活动,其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明白,不得使用含糊的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或文字;要充分利用家电下乡的相关政策,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做好旺季促销活动。4保证中标产品货源充足。要做好货源组织工作,确保及时将家电下乡的中标产品配送到各销售网点;要严把产品准入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和不在中标范围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网络。5严格执行中标产品限价规定。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所属各网点认真执行中标产品限价规定,产品的市场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价或变相提价销售。6做好售后服务。一是要为农民提供安装调试、使用辅导、维修服务,详细讲解安全使用常识等,坚持按规定送货上门,不通公路的边远乡镇要送到村或农户指定的就近地点。对边远乡镇无法设立网点的要组织团购或送货下乡,确保农民买得方便、用得放心。二是要督促销售网点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按规定做好退换货工作。三是要妥善处理投诉。各有关企业都要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从企业总部到销售网点,都要公布投诉电话,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受理和限时妥善处理消费者的诉求。7积极配合宣传。各有关销售企业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市商第2页共4页务、财政部门搞好惠民政策的宣传,认真制定本企业的宣传方案,统一宣传内容和形式,不得搞虚假宣传,误导农民,杜绝坑害农民情况发生。8加强制度建设与培训工作。要从购、销、存到配送、维修、服务和信息工作等方面,建立健全家电下乡工作管理制度。要以落实政策、执行制度为重点内容,对企业及各网点相关的业务、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要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家电下乡信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