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关于处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深入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处理工作,更好发挥信访举报在监督执纪问责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央纪委和XX省纪委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信访举报处理包括信访举报受理和信访举报办理两个方面工作
信访举报受理,是指校纪委、监察处依照职责受理对学校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行为的检举控告;依法应由校纪委、监察处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信访举报办理,是指学校纪委、监察处对受理的信访举报,依照规定进行登记、流转、处置、反馈等
第三条信访举报处理工作坚持依纪依法、归口办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工作任务(一)受理各种形式的纪检监察信访
(二)催办、督查转办的信访件
(三)按期上报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线索处置情况以及重大事项
(四)做好信访的报表统计、总结和信访档案的管理工作
(五)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完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水平
第五条受理程序(一)来信(包括短信、传真、邮件)1
注意保持信封和邮戳的完整
在信件正文第一页右上角加盖“江苏大学信访举报接收专用章”,填写收信日期和来信编号
对来信者姓名、联系方式,收信时间,被举报人及其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等逐项进行登记;信件摘要一第1页共4页律采用第三人称,要求言简意明,不失原意
填写信访件呈批表,报领导审批
落实领导审批意见
(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转办的信访举报件,受理程序同来信受理程序
(三)来访1
接待初次来访者,填写来访登记表;来访人不愿意泄露身份的,信访件按照匿名信登记
接谈要两人以上,接谈中弄清
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