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学习一、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条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需提供的有关材料:1)《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表》(见附件);2)企业基本情况简介,主要包括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经营及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等;3)企业开展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和节能效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收入及其在企业投资总额、营业额中的相应比重;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用的主要节能技术及产品情况;5)专职技术人员的姓名、职称、年龄、学历、专业等;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财务报表复印件;7)企业注册资金、银行信用等级等证明材料;8)已实施项目用户单位的反馈意见及项目运营状况证明;9)与《办法》规定的支持条件有关其他材料及情况说明
二、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及要求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及要求包括:1、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2、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3、要享受1和2的优惠,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规定的技术要求;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应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见附件)等规定
4、所得税: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