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近年来,XX省内的“民生金融”、“普惠金融”工作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当前落实好“民生金融”、“普惠金融”的又一重要举措,正在江西全省范围内有序推进
今年6月份,抚州、新余作为江西首批试点城市正式启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试点工作,并分别设立了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心
试点工作启动后,人民银行抚州、XX市中心支行组织员工深入一线群众,开展了范围广泛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宣传活动,编印发放了15000余册《个人金融消费指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手册》,积极向群众宣传金融政策、金融知识,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两个试点城市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心建立了规范高效的投诉处置机制,构建了“受理-分办-跟踪督查-办结-反馈”工作流程,实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工作制度
截至目前,两市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心共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36起、咨询300多件,均给予了及时、有效、妥善的处理,投诉人满意率达100%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试点工作不仅赢得了地方政府的肯定,而且得到了消费者、金融机构的拥护和支持
为巩固试点工作成效,有效引导消费者和金融机构公平、合法、合理解决有关纠纷,促进和谐金融建设,11月28日,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组织召开了XX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试点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在全省范围内推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试点工作
会议指出,人民银行省内各分支行要强化领导,积极创造条件,推动辖内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要主动作为,站在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全面履行社会管理责任的高度,将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等纳入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范围,忠实履职,不辱使命
要依法合规,坚持依法、全面、主动行使法律所赋予的各项行政职权,正确、有效、顺畅地引导辖区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有力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要注重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