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法规标题】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委托存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颁布单位】中国农业银行【发文字号】农银发[2001]125号【颁布时间】2001年08月06日【生效时间】2001年08月06日【全文】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委托存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住房公积金的委托归集和使用第三章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条件第四章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发放和收回第五章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期限、额度及利率第六章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担保与保险第七章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管理第八章附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为规范住房公积金委托存贷款业务管理,防范贷款风险,推动我行政策性住房金融业务健康、快速发展,现将《中国农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委托存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对于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总行(房地产信贷部)联系
考虑到住房公积金委托存贷款业务地方性差异较大的特点,各分行可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
中国农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委托存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农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委托存贷款业务的发展,规范住房公积金委托存贷款业务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农业银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页共6页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页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委托存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受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及结算等金融业务
第三条办理住房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