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汾河景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合同工程名称:太原市汾河景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发包方: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承包方:山西麦得银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二〇一五年一月一日太原市汾河景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合同发包方: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甲方)承包方:山西麦得银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太原市汾河景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第一条工程名称太原市汾河景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第二条具体苗木品种数量及绿地面积详见附表(交工验收时按附表的数量核对验收)
管理养护地段:汾河景区二期南延(长风桥至南中环桥)第二标段:西第三条管理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从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新增工程按补充合同执行)
岸长风桥南约50米至南中环桥(包含西岸跻汾桥下荷花池、西岸斜坡入水)第二部分养护管理内容、质量标准及技术规定第一条养护管理考核内容养护管理指承包标段内绿地的养管,包括绿地中乔灌木、草坪、色块、球类、花卉、绿篱、藤本等植物的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防寒、全年绿地保洁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必须达到养护管理的质量标准,并按要求完成甲方计划的当年绿化栽植任务(新增任务另行结算)
第二条汾河景区绿地养管质量标准汾河景区绿地的养护管理必须达到一级的绿地标准
1、对树木的要求:(1)无病虫害:枝叶无病虫害伤、不发黄
树木无虫粪便,不因病虫害造成黄叶、脱叶和枝条上有大量的虫卵
(2)树池管理好:一是肥水足,树木生长良好;二是水后及时中耕松土,经常保持土壤疏松、无杂草杂物、树池整齐美观,树上无杂物、垃圾等
(3)树形整齐美观,树冠完整,树干笔直;行道树分枝统一,高、粗均匀
枝叶疏松适度,修剪及时,无干枯枝、病虫枝及萌檗条
如有破坏树冠,使树冠不完整或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