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总承包工程围护工程分包合同围护工程合同编号:分包合同分包单位:二○一四年八月第1页共21页土建总承包工程围护工程分包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承包人(全称):建设单位分包人(全称):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总包合同所属围护工程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分包人资质情况:1.1营业执照号码:。1.2资质证书号码:。1.3资质专业及等级: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二、分包工程概况:2.1分包工程名称:项目围护分包工程。2.2分包工程地点:。2.3地质地貌: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292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711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93612.8平方米,地上不计容面积29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50561.2平方米,由多幢23~30层的高层和2幢5层的多层以及2层的商业、物业组成,并带有2层地下车库局部3层(含自行车库夹层)。拟建场地勘探深度范围内地层可分为7大层,细分为12亚层,根据地勘探报告地层自上而下描述如下:杂填土;淤填土;粘质粉土:砂质粉土,砂质粉土夹粉砂,淤泥质粉质粘土,粉质粘土。具体详见地勘报告及基坑围护方案。2.4、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土钉基坑护坡施工。三、分包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3.1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元。第2页共21页土建总承包工程围护工程分包合同3.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并由乙方自供设备的形式承包施工。四、工期:4.1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2014年6月1日开工。4.2节点工期:(需要时填写)。4.3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2014年12月15日竣工。4.4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98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承包人书面通知为准。五、工程质量、安全标准:5.1、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验收,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5.2、本分包工程安全标准双方约定为:确保达到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标准,争创杭州市双标化工地。六、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6.1本合同协议书。6.2本合同专用条款。6.3本合同通用条款。6.4本合同附件。6.5中标通知书(如有时)。6.6招标文件。6.7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条件。6.8招标过程中的答疑纪要、询标纪要、承诺等书面文件。6.9图纸。6.10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11分包人的投标函、报价书。6.12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6.13安全管理协议。6.14廉政建设协议书。6.15授权委托书(如有)。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第3页共21页土建总承包工程围护工程分包合同它们的定义相同。八、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的连带责任。十、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严格遵守发包人及承包人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十一、合同的生效:11.1合同订立时间:2014年8月日。11.2合同订立地点:南京。11.3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第4页共21页土建总承包工程围护工程分包合同第二部分专用条款一、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项目经理姓名:职称:电话:2、分包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分包项目经理姓名:职称:工程师电话:安全负责人姓名:职称:助理工程师电话:质量负责人姓名:职称:助理工程师电话:3、承包人的工作:3.1承包人的其他工作:无。4、分包人的工作:4.1分包人的其他工作:详见合同协议书条款。二、工期5、工期延误5.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详见合同协议书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