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江纵队纪念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437号招标单位:广东东江纵队纪念馆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联系人:付先生/0769-22317363-81152010年8月中国目录第一篇招标邀请书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三篇投标资料表第四篇合同条款格式第五篇相关保函格式第六篇用户需求书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评标工作大纲第一篇招标邀请书1、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东江纵队纪念馆(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广东东江纵队纪念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437号)采购所需的物业管理服务
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2、招标范围:广东东江纵队纪念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三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管期,试管期满由甲方确认是否继续执行本合同
注:详见第六篇用户需求书
3、合格投标人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壹级资质证书;3)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内有政府物业的物业管理经验;4)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于2010年8月20日至2010年9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
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财政局的东莞市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