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XXXXX装修工程甲方:北京城建XXXXXXXX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北京XXXXXXXXXXXX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XXXXXXXXXX工程中由于乙方承接XXXXXXX楼公共部分装修工程施工任务,甲方作为工程的总包单位,应对工程的总体施工生产全面管理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该分包工程总包服务费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名称:XXXXXXXXXXX楼公共部分装修工程二、工程地点:XXXXXXXXXXXX三、施工范围:XXXXXXXXXX楼公共部分区域四、开工日期:2011年10月10日,竣工日期:2012年3月30日五、配合费用:乙方在施工现场使用甲方提供的水电、道路、现有脚手架、现有垂直运输机械以及甲方完成施工垃圾清运、精装工程资料汇总等,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甲方向乙方收取总包服务费,其标准按照分包总造价的(不含设备费、甲分包、甲供主材及其管理费)2%计取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包服务费应为性8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捌仟圆整
六、付款要求1、总包服务费需根据乙方工程进展情况,在每月30日前,根据每个月乙方完成工程量向甲方按比例支付
大概付款进程为:12月份进度约为10%,即支付1
28万元,1月份进度约为30%,即支付3
84万元,2月份进度约为30%,即支付3
84万元,3月份进度约为30%(扣除甲方应承担的电费及其他补偿)后予以支付剩余款项
总分包配合责任合同书■1乙方在最后一笔配合费支付前,甲方应完成第五条“配合费用”中应由甲方提供的服务及承担的责任
七、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1、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道路、现有脚手架(不含外檐施工架子)、现有垂直运输设备以及垃圾清运等,因甲方原因发生停电、停水以及道路、现有脚手架(不含外檐施工架子)、现有垂直运输设备等不能使用等情况,甲方应赔付乙方因以上原因造成的损失及增加的用工费用或提供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