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土地流转合同合作社土地流转合同〔一〕甲方〔出让方〕:乙方〔受让方〕:为了标准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方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流转方式:甲方采用转包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山地、鱼塘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的用途:乙方只能将流转的土地用于第一产业
三、土地流转时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甲方将水田亩、鱼塘亩、旱地亩流转给乙方经营,土地流转费以现金人民币计算
水田按元/亩、鱼塘按元/亩、旱地按元/亩
五、付费方式及时间:土地流转费以现金支付
土地流转费分二次支付,第一次在每年阳历5月30日之前付50%
第二次在每年阳历10月30日前再付50%,当年土地流转费付讫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①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流转费;②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流转土地;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监督乙方对需要还耕的流转土地还耕恢复,收回流转土地
2、义务: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流转的土地,帮助协调本村组内与其他农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②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七、乙方的权力和义务:1、权利:①在流转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②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①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②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③合同期内要保护好流转的土地,不得损毁流转土地;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后,假设造成流转土地损毁,必须负责流转土地复耕;⑤加强平安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