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办理备案申请流程1
申请条件:《合同能源办理财政奖励资金办理暂行法子》规定,符合支持条件的节能办事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办理轨制
节能办事公司向公司注册所在地省级节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初审,汇总上报国家发展改造委、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造委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评审后,对外公布节能办事公司名单及业务范围
按照《法子》规定,申请审核备案的节能办事公司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节能诊断、设计、改造、运营等节能办事为主营业务;(2)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3)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办理轨制健全;(4)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办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备案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申请,亦主要围绕以上条件进行
这也意味着申请人应围绕上述规定,准备相关材料,以证明企业满足要求
申请时间从此前各批节能办事公司备案申请的组织情况看,节能办事公司的备案申请并不是随时受理,而是先由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办公厅下发通知,由各省级发改委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本地区的节能办事公司备案申请和审核工作,然后向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报送初审名单
申请材料(后面附有各个材料的注意事项及说明)从前四批备案通知的要求看,对申请材料的要求,基本一致
通知要求节能办事公司申请审核备案需要提供的材料为:(1)节能办事公司备案申请表;(2)企业基本情况简介,主要包孕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经营及财务状况,财务办理轨制等;(3)企业开展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办理项目情况和节能效果,合同能源办理项目投资、收入及其在企业投资总额、营业额中的相应比重;(4)合同能源办理项目应用的主要节能技术及产品情况,自主研发和获得专利的节能技术及产品情况;(5)专职技术人员的姓名、职称、年龄、学历、专业等;(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