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热泵系统工程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乙方:合同编号:(京)07-1111)合同双方:甲方:乙方:2)合同内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水源热泵系统工程与末端系统工程的供货及施工授予乙方来完成
双方确认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提供的工程方案为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且合同范围的系统能够正常使用
合同内容如下:2
1)水源热泵井室系统1.两口水井(反季互换)的设计与施工;2.井室结构设计与施工;3.井内管路的设计与施工;4.水井至机房的管路设计与施工;2
2)热泵机房1.热泵机房的暖通空调的系统设计(热泵机房的土建,给排水设施,照明电和动力电设施除外);2.热泵机组与配套设备的安装与劳务;3.热泵机房系统调试及试运行
4.现有末端干路与新建末端主干咱的调试并网技术提供,及现有没备的检修
3)末端系统1.末端系统设计;2.末端设备供货及系统的安装;3.末端系统的调试与试运行
3)工程工期3
1)工程工期以双方协定的日期起计
2)工程最晚始于年月日,于年月日前达到使用要求
3)甲方应在年月日前为乙方提供进入现场条件,且热泵机房的土建及水源,电源等设施完成并可交付使用的时间,建筑物楼内具备末端系统安装的条件应不晚于年月日
工程工期如果由于甲方不能提供乙方进入现场的条件或者甲方提供乙方进入现场的日期推迟而造成的延误,工期应相应顺延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推迟或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由甲方代表确认的重大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工程延期,2.合同中或合同执行过程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4)合同金额工程含税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万元整人民币(小写):¥3,400,000(该价格为合同暂定价)其中,水源热泵井室系统工程价款为:450,000;热泵机房系统工程价款为:1,400,000;末端系统工程价款为:1,5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