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批发市场商铺、摊位租赁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适应消费者对名、特、优、新及绿色产品的需要,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场地设施的名称、位置及用途1、甲方将位于安庆市龙狮桥蔬菜批发市场区—号—平方米的商铺/摊位出租给乙方从事经营。2、乙方提供(经营)自己生产或代理经销的商品,在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商铺/摊位内销售,乙方应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等各种经营证件以及各种依法需要的许可证。3、乙方提供(经营)的商品范围如下:商品类别商品品牌商品名称若确定变更以上经营商品品种,乙方须书面向甲方申报,并按本条第二项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销售。乙方如擅自变更经营范围或品牌品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租金缴纳1、乙方应付摊位租用费元/年,物业管理费元/年(甲方替物业公司代收,按照租金—%收取,用于保安、保洁、维修、公摊水电、治安等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运营情况决定租金水平的调整,从第二年提高一定幅度租金,每年租金递增幅度不大于10%。2、租金缴纳方式:年缴,一次性付清。交付时间:年—月—日前缴纳,逾期未缴纳,每日按年租金总额的5%收取违约金。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经营类别入场经营,如不按照约定的商品类别入场经营的,甲方有权收回商铺(或铺位)的经营权并没收商铺(或铺位)的保证金。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经营保证金1、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乙方的良好信誉及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元的经营保证金。2、经营保证金使用范围(1)确保乙方向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处理乙方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凡发现质量问题及矛盾纠纷,甲方可以用乙方经营保证金先行赔付;合同存续期间发生先行赔付的,乙方必须在经营保证金扣赔后一周内补齐。逾期补齐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差额部分每日1%的滞纳金;(2)乙方若擅自停业、带走证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以及在市场规定时间内不缴纳租金以及有其它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自行或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3)乙方存在提前解除合同等违约情形,甲方所收保证金不再退还给乙方;(4)用于处理乙方违法、违约及矛盾纠纷等事宜。3、经营保证金的退还(1)乙方办理结束租赁行为相关手续后2个月内,不计息予以退还。收据妥善保管,凭单退款。(2)甲方在退还经营保证金时,应一并将保证金使用情况(包括受赔偿人的收条复印件)提供给乙方。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龙狮桥蔬菜批发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将其向乙方公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统一管理、监督、检查,有权配合有关部门对乙方违反市场规定的行为作出批评教育、罚款、停业整顿、查封货物直至解除合同等处理。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偿向乙方提供一切经营所需的设施以及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以确保乙方的正常使用。3、在营业期间,甲方有偿向乙方提供使用设施以外的辅助设施及服务。4、甲方负责维护市场正常营业秩序及租赁区域内的公共卫生。5、甲方负责在乙方进场后,向其提供其商铺面积内的消防设施位置平面图。6、甲方有权依据自身经营及市场需要在乙方租赁的菜市场内开展电子支付、电子商务等交易和支付方式,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上述经营安排,并承担相应的成本。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冒用甲方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2、乙方有权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自行招聘或辞退从业人员,但所聘的从业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并及时到甲方市场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3、乙方在经营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