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时代广场增设电梯扶梯加固改造工程合同编号施工合二0一三年五月徐州金时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制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徐州金时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乙方):徐州市腾伟建筑加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1
1工程名称:高铁时代广场增设电梯扶梯加固改造工程1
2工程地点: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西隔壁1
3承包范围:(1)、因2#楼增设电梯二部,加固部分图纸内全部工作内容
(2)、因4#楼增设电梯四部、扶梯二部,加固部分图纸内全部工作内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竣工验收1
5工期:本工程自2013年5月日开工,于2013年6月日竣工
工期暂定三十天
6工程质量:达到合格1
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暂定:肆拾玖万零陆佰元(人民币)¥:暂定:490600元第二条工程质量及验收2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混凝土结构加固技术规范》(GB50367-2006)、《碳纤维片材加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146)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如工程竣工时达不到上述国家标准及江苏省颁发的有关规定,乙方应及时返修达到验收标准,若影响整个工程的整体竣工时间,由乙方承担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施工期间需提供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
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4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应到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