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页共7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23页共74页第四篇规章制度篇常州市龙虎塘中心小学章程--规章制度篇之行政管理篇常州市龙虎塘中心小学章程(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常州市龙虎塘中心小学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小学,按国家规定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学制六年
常州市龙虎塘中心小学管理本街办完小和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注重发挥中心小学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方面的实验、示范和中心幅射作用,使常州市龙虎塘中心小学真正成为在省内有知名度的省级实验小学
第四条学校实行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的校训为“立德长志”,校风为“文明好学”,教风为“严谨爱生”,学风为“乐学善思”
第六条学校办学目标:面向二十一世纪培养素质健全的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七条学校办学方向: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努力把学校办成现代化、高质量、有特色、示范型学校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八条学校由新北区社会事业局主管
第九条学校校长、副校长由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考察,由新北区社会事业局聘任
第十条完小校长及幼儿园园长,由龙虎塘街办党工委考察,由龙虎塘街办聘任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
第十二条校长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完成上级下达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任务
(二)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定期检查总结工作
向上级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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