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稳步推进法院司法改革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稳步推进法院司法改革XX县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辉今年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是人民法院建院65周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第一年
在这个特殊时期,回顾历史,深化认识,进一步强调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于稳步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全面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确把握人民法院的人民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它的确立、建设和发展符合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中国国情,符合政权建设的一般规律,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巩固和发展,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保证了国家机关的协调高效运转,动员了全国各族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1会议开幕,历时10天的大会最后一致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953年下半年起,中国掀起了历史上第一次规模空前的选举热潮,对长期饱受封建专制压迫、从未真正行使过选举权的老百姓来说,这是破天荒的事
经过一年多的普选,在21万多个基层选举单位、3
23亿登记选民中进行基层选举,共选出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566万余名,逐级召开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此基础上,共选出1226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54年9月20日,出席大会的代表经投票表决,全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