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的商业模式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2011-9-1610:18:08目前国际上流行的合同能源管理包括三种形态:一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即由节能公司提供资金和全过程服务,在客户配合下实施节能项目,在合同期间与客户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收益;合同期满后,项目节能效益和节能项目所有权归客户所有
二是节能量保证型,即客户分期提供节能项目资金并配合项目实施
EMCO提供全过程服务并在合同中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量,且节能量效益能够弥补所有项目还款额和一切为EMCO提供的检测、检验、运行与维修服务费用
如果项目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按照合同约定由EMCO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如果实现的节能量效益超过项目还款额,客户和EMCO可以共享超额收益
三是能源费用托管型,即客户委托EMCO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EMCO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扣除新增的管理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拥有全部或者部分节省的能源费
目前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仍是主流,节能量保证型项目迅猛增长,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纷纷涌现
而在分布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主要分布在建筑领域;节能量保证型项目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主要出现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医院、宾馆饭店和商业卖场
在时间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的分享期限有延长的趋势,平均超过4
5年,最长超过10年;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的托管期普遍较长,平均超过10年,最长为15年
随着国内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不断成熟,目前开始出现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节能量保证型相结合、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能源费用托管型相结合以及租赁业务与合同能源管理相结合的复合型商务模式
四是比较有争议的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一经营一移交”
BOT模式是在政府和EMCO之间达成协议,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