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2014-04-1608:52:51)标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承揽合同的最大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合同标的物的区别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完成的工作构成不动产,即合同标的物是不动产物,包括民法意义上的完全不动产物和大部分类不动产物,而承揽合同完成的工作则不构成不动产的,即标的物一般是指动产
国务院制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条第2款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条第2款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2条第2款规定:''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三类工程,三类工程的共同点就是:工程施工完成后,均构成了不动产物,包括完全不动产物和类不动产物
(1)完全不动产物是指在物理上固定在土地上、不能随便移动的构筑物
不动产物一般是指比较大而复杂、建设工程的要求比较高的土木建筑物和基础建设项目,如办公楼、厂房、码头、公路等,但也包括投资额小、工程技术要求比较简单的建设项目,如民宅、垃圾站、传达室等
不动产物的建设,通常要涉及对土地利用的强制性规范的限制,当事人不得违反规定自行约定
例如,发包人拟投资建设一座厂房,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土地使用、占用手续,符合有关规划要求,办理开工许可证等
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类别及等级中,把工程类别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冶炼工程、矿山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林业及生态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