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供应合同与天然气合作框架协议范本(一)天然气供应合同合同编号:供气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号码: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用气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号码: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为了明确供气方与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一)用气方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为;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为;燃气供应站的地址为
(二)用气种类为
(三)用气性质为
(四)用气数量1
用气量:立方米/年(吨/年);立方米/月(吨/月);立方米/日(吨/日)
用气调峰的约定: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一)供气方式1
供气方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设施,向用气方供气
燃气供应时间约定:小时连续供气;自时起至时止;或者
(二)供气质量1
供气方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lll74标准
根据用气方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
供气方保证在—前气压大于等于―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一)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政府(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元/立方米;人工煤气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1
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燃气计量表;IC卡燃气计量;衡;或者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供用燃气的计量:供需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方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为依据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