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发生争议时,将不利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供大家参考学习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都是对于劳动者而言关系切身利益的内容
如果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发生争议时,将不利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I;(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本条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删去了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同时增加了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内容
如果有关必备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为了明确用人单位一方的主体资格,确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这一项内容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为了明确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一方的主体资格,确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这一项内容
考虑到有的劳动者是外国公民,没有我国的居民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如护照也可以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合同期限不明确则无法确定合同何时终止,如何给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引发争议
因此,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中加以明确双方签订的是何种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所谓工作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从事什么种类或者内容的劳动,这里的工作内容是指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