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楼裙楼屋面景观塑木地板铺设工程合同发包方:XX项目部(以下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XX#楼裙楼屋面景观塑木地板铺设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使工程保质、保量、安全、如期完成,特定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内容:2-3#楼裙楼屋面景观塑木地板铺设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包含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场内运输费(包含材料算自场内至裙楼屋面的运输)及一切工具费,塑木板材规格、配件、附材等详见附表
二包干单价:按实铺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贰佰伍拾肆元(254元/血)
三工程■按实结算
工程面积约380此约人民币玖万陆仟元(¥96000元)
五、付款约定1、按完成的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于次月20日前支付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95%,余款5%为保修款工程验收后360天付清
六、工期:按项目部合理安排,双方能接受的时间内完成(约10天)
七、甲方权责:1、提供相关施工图纸2、协调班组间配合工作
3、若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的或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4、若甲方需要临时使用乙方工人,乙方必须服从调动,点工计费:技术工200元/工日,普通工100元/工日
5、提前7天通知乙方材料进场并施工
八、乙方权责: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现行有关规定规范施工,积极配合甲方管理工作
2、乙方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所有进场工人应到项目部登记,交身份证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并接受甲方组织的安全、质量技术交底
3、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场清,板面污染物要及时处理干净,否则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另派人清理,所需人工费直接自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每工日200元)并处以200元/层罚款
4、教育工人不得践踏本班组及其他班组的产品,违者每次罚款200元
5、工人食宿自理
九、技术质量:1
工程质量:合格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