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工程设计咨询合同”使用说明1.本设计咨询合同涵盖了幕墙的方案定型、方案深化、招标咨询、施工管理四方面的工作内容与要求。在针对不同项目使用本合同时,可全部或部分选用本合同内容,并对其中不相关的工作内容、要求、付款方式等进行删减。幕墙工程设计咨询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幕墙设计咨询工程地点: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签订地点:合同编号: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经甲、乙方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幕墙工程设计及顾问工作,现就该项目设计咨询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2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二、咨询设计工作范围、依据及内容2.1设计咨询范围:工程幕墙工程设计及咨询,包括:2.1.1设计咨询部分:•设计方案图和说明•力学计算书•技术文件和说明•提供选材样品及比较方案•工料和价格分析•必要的合同及商务支持•与本项目建筑设计单位及大楼室外照明、户外广告等设计单位相关的配合工作2.1.2招投标咨询部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与合同范本。•协助甲方完成评标标准。•协助甲方鉴定投标单位送审的材料样品,并给出专业评价意见。2.•参与甲方组织的评标工作,并负责工料和价格分析•向甲方提供书面的评标意见1.3施工咨询部分:•协助甲方审查中标单位深化的施工图,保证方案设计成果不被非善意的改动。•配合甲方与监理单位审查中标单位正式申报的施工组织方案。•负责查验进场材料,并与封样材料进行比较。•负责样板工程的检验并给出专业意见。•参加与本项目相关的工地协调会。•参加本项目外装施工的验收工作。•甲方需要时,协助甲方查验中标单位的生产加工基地。详述内容见后。设计咨询不包括的部分:与幕墙工程接口无关的室内工程不包括于本工作范围;乙方不审查外墙数量、尺寸或与帷幕墙无关的接口工作等。2.2设计依据:•国家与地方政府现行的相关行业规范、规定•本工程相关建筑设计要求、热工计算要求、结构图及其计算机矢量图电子文件等。三、服务阶段及各阶段的服务内容3.1第一阶段:方案研讨定型阶段乙方在此阶段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服务:3.1.1与甲方、建筑师商讨,初步本项目幕墙立面效果、细部造型和尺寸,同时还有系统类型、重要性能指标、材质搭配、饰面颜色、材料种类、表面处理类型、初步造价估算等用于方案设计的必须确定的参数;具体包括以下内容:A.外墙材料选用的商定:饰面材(包括玻璃、金属板材、石材、陶板等)、金属线材、金属索杆、密封材料、五金附件等材料特性。B.采光、节能、防火、防水、柔性等设计数据的评估建议。a.遮阳(SunShade)、热工分析及防火时效。b.地震力、层间变位、排水、防水、气密、通风及隔音等相关性能。C.规范准备及结构安全性建议。a.资料审阅。b.建筑所在区域的地面粗糙度、抗震级别、结构荷载。c.国内外建筑规范、标准之应用。d.风压、挠度、强度、抗扭、平面内变形等性能评估。D.造型、外观及相关施工工艺的建议。a.依造型、外观及施工环境确定施工总体工艺方法。分别确定主楼、群楼、塔楼、入口等区域的幕墙主系统(包括元件式、单元式、组合式、普通型、节能型、密封式、开敞式等系统结构)。b.各种面材幕墙的构造形式。c.幕墙体系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结构形式和尺寸关系。d.幕墙维护及擦窗机系统的结合设计。e.与本项目连接的装饰性构筑物、钢结构、挑檐、雨篷、灯箱、立面照明、广告位的可实施性与结构建议。3.1.1.1根据上述内容的确定,通过电子图纸或手画图等形式与甲方和建筑师商讨,做出本工程幕墙工程初步方案。具体包括以下内容:A.提供并与甲方、建筑师确定主楼、裙楼、塔楼、入口等区域幕墙系统及细部构造;提供各区域幕墙细部造型和尺寸,并与甲方、建筑师商讨确定。B.提供各幕墙区域材质搭配;依据上述确定项目作为依据,做出主要的结构校验报告,并提出幕墙体系对建筑主体结构的荷载要求;根据幕墙系统、材料配置提供本项目幕墙的各项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