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林地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
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
(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1
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年,自年至年
每年租金为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转租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
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