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权鑫顺煤业末煤仓劳务合同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将左权鑫顺煤业末煤仓工程以劳务带工具设备方式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利益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和按期完工,在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左权鑫顺煤业末煤仓工程1
2工程概况:左权鑫顺煤业末煤仓工程,仓体直径18米,高64
52米,共计四个
二、承包范围:2
1本劳务大清包合同范围为左权鑫顺煤业末煤仓工程垫层以上(含垫层)全部土建工程(包括所有需要的消耗材料);土方回填土、装修、预埋等至工程交工的全部工程内容
2如业主要求采用外贴面砖,由乙方负责施工,及本工程桩基工程去桩头部分由乙方负责,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另行协商和结算,发生本工程范围以外的零工按综合工日120元/工日结算
3预埋件制作部分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三、承包方式:乙方以人工费及自带所需全部设备、周转工具,竹胶板、钢木模板、滑模、工程辅料等方式承包
四、质量要求和技术要求:4
1必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如发生维修、返工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工程款结算时扣除
2技术要求:为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满足合同约定及国家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乙方应优先选用成熟、先进、可靠、安全的施工方案、方法、措施(如竹胶板、早拆体系等),甲方合理的施工技术方案应作为乙方施工的依据
五、工期要求2012年11月15日以前必须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
六、履约及工期延误:6
1业主给予甲方的工期顺延,甲方给予乙方工期顺延,顺延工期以业主确认批准期限为准
甲供材、工程款不到位造成窝工其工期顺延,并给予乙方适当补偿
3非上述原因,工程不按合同规定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罚款
4为保证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