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海洋与渔业厅2011年竞争性选拔工作方案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组建方案》和《省海洋与渔业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对厅机关及下属单位部分空缺领导职位进行竞争性选拔,现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竞争性选拔遴选缺额领导职位的任职人选,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扩大干部选任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切实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和制度化,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程序和原则,以注重实绩,公开考试,民主推荐,组织考核,党组决定为指导原则,不断激励海洋与渔业系统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海洋与渔业干部队伍
二、选拔职位及范围(一)选拔职位厅机关、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和省水产技术推广站空缺的15个领导职位,其中:第1页1、正处级领导职位5个厅机关1个:养殖处处长1名省总队4个:办公室主任1名,海洋执法处处长1名,装备技术处处长1名、执法指挥处1名
2、副处级领导职位8个厅机关2个:办公室副主任1名,市场与质量监管处副处长1名;省渔业监察总队6个:办公室副主任1名,海洋执法处副处长1名,渔业执法处副处长1名,渔业船舶检验处副处长1名,装备技术处副处长1名、执法指挥处副处长1名3、正科级领导职位2个省水产技术推广站副站长2名(二)选拔范围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在编在职并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争上岗
三、选拔条件各职位任职人选的基本条件除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规定的要求外,还要符合以下几个方面条件:(一)基本条件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