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出租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门面情况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市区号门面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2、内附属设施:
第二条:租赁房屋用途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1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年(大写:元整),然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___%,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
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与隔壁门面房隔开,以及配备灯具、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房屋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