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价格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吗
作者:周吉高鞠恒点击次数:3325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下称示范文本)已被广泛使用于各类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工程
这对贯彻《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规范承发包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发挥了很大作用
但是,由于示范文本本身还存在一些问题,加上有些对其不熟悉,因此,承发包双方在使用新版示范文本过程中,亦产生了许多纠纷,其中,关于固定价格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还是单价包干合同就是一个引发纠纷的突出问题
案例:某承包商中标承建一厂房的土建、安装、装饰工程
承发包双方选用了新版示范文本为合同文本
在协议书第五条约定:合同价款金额2320万元
在专用条款第23
2款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
(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合同价格即为招投标中的中标价格
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以发包人委托有审价资质的单位提交审计报告审计为准)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根据“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之约定,编制并向审价单位提交了竣工结算报告
但是在审价过程中,承发包
双方就该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还是单价包干合同产生争议
发包方认为,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故本合同应认定为总价包干合同
承包方认为,双方约定的是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故本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
由于按总价包干合同方式确定的合同结算价款与按单价包干合同方式确定的会同结算价款大不一样,后者比前者的结算款要高10%
因此,对于承包商而言,如果按单价包干合同方式结算,则其尚有盈利,否则,必然会亏损;对于发包方而言,如果按总价包干合同方式结算,则其可以节约10%的成本
因此,双方对该合同约定的内容究竟为单价包干合同还是总价包干合同争执不下
于是,双方并审价单位共同至本律师事务所咨询
经笔者为他们详细分析,发包方、审价单位最终同意该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
承包商因此而获得承包该工程应得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