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3年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第1页共6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2页二O一二年七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动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单科考试、学分累计的办法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
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课程)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
不及格者,可参加以后的考试
全部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考核)合格,经鉴定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自考毕业证书得到世界多个国家认可
一、报名时间及报考对象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25日
各地自考办可根据需要安排补报名,补报名时间见各地自考办通知
报考对象: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公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名地点及手续1.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到全省各市、州、县自考办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系统委托开考的专业由系统委托部门组织报名,考生到系统委托单位在全省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各市、州、县自考办不办理系统委托开考专业考生的报名手续
系统委托开考专业:(1)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的基础科段—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养殖、种植、农村社会化服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省烹饪协会委托:餐饮管理;省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委托: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中国市场协会委托:销售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