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年度工作总结及来年主要任务一、20XX年主要工作过去的一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其作为加强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和保证,切实加强领导,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聚焦中心、突出主业,锐意创新、扎实履职,积极推进具有宁波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思路更加明确,力度不断加大,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执纪环境进一步优化,为促进“六个加快”战略实施,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提供了坚强保证。我们着重抓了以下五方面工作。(一)加强监督检查,全力保障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重点对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行政管理和审批权下放、机构编制执行、“有效投资提升年”、创建质量强市、援疆援建、抗洪救灾救援物资管理与发放、“三思三创”活动重点任务和攻坚行动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明党纪政纪,确保政令畅通。加大问责力度,对环保、土地、安全生产等领域失职渎职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对26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或责任追究。(二)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办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全市共立案796件,处分党员干部96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8人,移送司法机关75人。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85件242人。全市法院系统审结贪污贿赂案件157件198人。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对医药回扣、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建设招投标等实行专项治理,推进减轻社区负担、清理节庆论坛活动常态化。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违纪违法案件,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深挖细查事故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督促责任追究落到实处,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第1页共9页的根本利益。注重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初信初访调处机制。20XX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123件(次),办结率达95%。(三)出重拳反“四风”,有力推动党员干部队伍风气好转。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个严禁”、省纪委“七个一律”规定和市委有关要求,紧紧抓住重大节日、关键节点开展明查暗访,狠刹不正之风。20XX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明查暗访454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477起,追究责任38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协助市委研究制定“20条措施”和“正风肃纪”十项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公务接待、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作风效能问责等制度,整治奢侈浪费行为。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1.1%,其中公务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车使用经费分别下降32.3%、26.9%和1%,清退超面积办公用房3.5万平方米。全面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行动,全市72585名干部实现“零持有、零报告”目标。(四)强化教育监督,进一步提升预防腐败实效。坚持以教育促预防,成立清风讲师团,积极推进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党性党风教育和提醒式教育,不断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大力实施廉政文化创新工程和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成功举办了“第三届中国(xx)廉政小小说比赛”等廉政文化活动。坚持以制度促预防,会同组织部制定实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核查办法》,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电子系统和领导干部个人廉情信息制度建设,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全市“581”、“981”帐户和党员干部上交“礼金、礼卡、礼品”折合现金共计840余万元。坚持以改革创新促预防,推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等工作加快改革步伐,推进网上公共资源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梳理和选择垄断性、法定公益性中介机构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市本级取消或调整90项审批服务事务,向县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