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法制工作要点
交警支队法制工作要点近两年,在支队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法制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省厅、市局执法质量考评中成绩稳步上升,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的规范执法意识明显提高,基层法制力量得到发展,各项执法工作日趋规范
但其中仍有多方面执法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例如在事故处理工作中:证据收集不全,案卷中无现场照片,该收集的证人证言没有收集,滞留事故车辆后没有做车辆检测和痕迹鉴定;法律程序存在不到位的现象;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不规范;仍有收取或变相收取事故预付金现象;对事故责任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不到位;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不规范;存在公安业务常识性错误,讯、询问不分等现象
在交通违法处罚方面:法律文书填写不准确、不规范,程序不到位,证据不足等
在办理刑事案件上存在立案和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及时,证据收集不齐,办案干警拖沓等现象
一、2005年度法制工作的特点:(一)上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变化2003、2004年我支队的执法质量考评是接受省厅、市局两级考评,并且只对支队考评
据了解,今年我支队是接受省交警总队和市局两级考评,省厅法制处不直接考评支队执法质量
交警总队的考评方式为从各地州市交警部门抽调人员直接对区、县交警大队进行考评记分,支队得分为各大队的平均分
市局的考评变化是增加对车管、驾管、秩序、设施等单位行(请登陆政法秘书网)政管理方面的考评,同时加大对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处理工作的考评力度
现省交警总队和市局的考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正在制订中
(二)地方性立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实际执法中,仍然存在不少漏洞,急需地方性法规规章进行补充
省交警总队已起草《xx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支队已作了大量的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提交省交警总队并报送市人大
第1页共4页(三)行政、刑事案件的质量急需进一步加强
今年支队行政、刑事案件的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