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意向性合同土地流转方:临江镇坚平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土地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在本村区域内为乙方流转用于农业项目所需的土地为确保土地按期流转和交付使用本着双方诚信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意向性协议一、承包土地情况:甲方在本村范围内:东止西止南止北止向农户流转土地亩(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用于稻麦生产二、在甲方土地正式流转前乙方需支付给甲方20万元的土地流转保证金在正式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支付土地承包金时该笔保证金10万元退还或折算成承包金另10万元保证金在土地承包到期后退还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该项目无法正常实施该笔保证金20万元不再退还用于影响所流转土地农户的在田农作物的赔偿三、承包期限:乙方承包期限XX年月日至2027年8月31日甲方应在XX年月日前把当年土地租金交付给乙方四、租金及管理费:每年每亩租金1000元并于每年6月30日前付清同时乙方付给甲方管理费每亩100元以亩计算该款与租金每年一并付清因第一年稻麦生产基础投入较大管理费不予收取五、土地用途:乙方承包土地限于从事种植业用途对土地进行改造和建长期建筑物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六、甲方的权利义务1、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2、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3、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或解除合同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5、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6、甲方配合乙方申请该片土地国家、地方农业等项目的专项资金及补助七、乙方的权利义务1、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2、秸杆禁止焚烧必须还田如发现焚烧一次从保证金中扣除500元以此类推3、依据法律政策享受国家有关良种补贴等(农资综合补贴除外)4、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弃耕抛荒土地不得损坏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