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设计人: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设计人(全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其他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建设工程批准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鉴于发包人拟建设(工程名称),并通过年月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设计人以人民币万元(合同价款)为本工程阶段设计所做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补充或变更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
三、设计人向发包人承诺,保证全面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本阶段工1程设计及工地设计代表服务工作
四、发包人向设计人承诺,保证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六、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发包人:(公章)设计人:(公章)地址:地址: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机关或见证方:(盖章)(盖章)备案号:经办人:备案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2第二部分通用条款词语定义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合同”:指本合同条款(包括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标通知书、协议书以及其它明确列入中标通知书或协议书中的进一步的文件
(2)“发包人”:本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设计合同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