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资金清理工作方案为加强农村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全面清理村(含农村社区,下同)、组集体所有的“三资”状况,核实“三资”底数,明晰产权关系,建立台账,健全管理制度,促进农村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具体工作目标:(一)通过清理,全面摸清村(组)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二)通过依法界定所有权,核实集体所有的“三资”总额,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
(三)通过建立登记台账,将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全面纳入管理范围,及时反映开发利用和处置情况
(四)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委托代理服务,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监督
二、清理对象及范围(一)清理对象
全县所有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含村属企业)
(二)清理范围: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具体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场、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
(三)清理期限
清理登记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
第1页共5页三、清理方法及程序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的程序进行
以村自查为主,全面进行清理
每个村成立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报账员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参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