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评估工作制度一、监督评估实施工作检查制度1
依据征迁安置工作计划和征迁安置实施规划等,对征迁安置实施工作进行检查
对补偿兑付工作采取跟踪、抽查等形式进行检查
对实施进度、质量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形式进行检查
二、实施工作中的问题处理制度1
实施工作中的问题主要包括
实物指标的错漏登、计算错误和设计变更等事项
接到征迁安置机构的有关函示后,一般问题应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出具监督评估处理认定意见;设计变更问题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出具监督评估处理认定意见
一般问题的处理,可由监督评估师签署监督评估意见;设计变更等主要问题的处理,需要由总监督评估师处理
三、会议制度1
监督评估例会
监督评估机构根据实施工作进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相关单位参加的会议
由总监督评估师或副总监督评估师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通报实施工作进行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沟通相关信息,提出下一步实施工作的意见
各类会议均应做好记录,存档,根据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分发有关单位
管理方、实施方或有关单位组织的各类会议,由总监督评估师根据会议的要求或内容,安排参加会议的监督评估人员,并做好会议记录
四、报告制度1
监督评估机构应按监督评估合同要求或监督评估工作的需要,向委托方提交监督评估月报,阶段或专题性报告报表等监督评估文件
征迁安置工作验收时,提交监督评估工作总结报告
第1页共4页五、信息档案管理制度1
建立监督评估信息档案管理系统,设专人进行管理
监督评估师应及时收集有关的信息,并做好监督评估日志,及时做好各类信息的整理、分类和归档工作3
监督评估信息档案管理要做到完整、科学、规范和安全,便于检索
监督评估信息档案管理要做到电子信息管理
六、监督评估内部管理制度1
制定监督评估人员守则和岗位职责,对监督评估人员定期进行业绩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