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四个方向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对于进一步认清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检察工作发展的新方向新目标,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意义重大
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住这次历史契机,认清形势,明确使命,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
第一,要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深化对检察工作规律的认识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机关一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二要坚持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服务、保障和促进和谐社会、小康社会建设最基本、最直接的途径
要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更加注重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要关注民生、保障民权,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第二,坚持科学发展理念,着力解决检察工作中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观念和行为
要厘清以下几方面的关系:一是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服务大局的关系
要把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作为服务大局的立足点
二是正确处理惩治与预防的关系
惩治犯罪、保护人民固然是检察工作的应有之义,但仅靠惩治是不能有效减少犯罪的
我们应从源头上控制犯罪,在制度设计上注重社会对犯罪的综合治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宣传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
三是正确处理抓好当前工作与积极创新探索的关系
在抓好当前工作的同时,要深化对检察工作规律的认识,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围绕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不断提高包括业务、队伍和保障建设在内的检务管理水平,扎实推进“三位一体”建设,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效率
四是正确处理行使法律监督职责与加强自身廉政建设的关系
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尤其要切实加强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