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学院一工程监理交底一、监理根据:1.?建筑法?、?建立工程质量理?、?建立工程平安消费理?等和地方有关工程建立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建立工程监理?、?建立工程监理规程?、?建筑工程资料理规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和与其配套使用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和地方有关工程建立的技术、和规程。本工程施工理操作根据:?建立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和?建筑工程资料理规程?DBJ01-51-2003及?建筑工程平安资料理规程?〕3.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工程和设计。4.建立与监理签订的建立工程委托监理合同。5.建立与承包签订的建立工程施工合同。二、监理工作内容:1.根据本工程监理委托合同约定本工程监理范围为施工阶段监理。?建立工程监理规程?P1:根据合同代表建立对建立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及施工合同的其他事项进展全面控制和理。?监理合同?规定:本工程为施工阶段监理监理内容包括施工阶段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控制、平安理、合同理、信息理及协调参建各方的关系。〕2.?建筑工程平安消费理?第十四条对监理增加了监理责任。即平安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核和监视落实的权利。“工程监理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平安技术措施或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立强迫性。工程监理在施行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平安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暂时停顿施工并及时建立。施工拒不整改或者不停顿施工的工程监理应当及时向建立。平安监理不能替代施工的平安理。平安监理的工作内容是发现平安问题催促施工消除平安事故隐患其工作性质是对施工的平安理行为进展监视检查。三、监理与有关各方关系:1.与建立的关系是合同关系。委托与被委托受权与被受权的关系。在建立的委托和受权下监理根据及北京发布的建立监理法规及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工程工程进展监视与理;直接对建立负责在监理业务活动中必须维护建立的合法权益;监理是建立在施工现场的唯一理者建立的和决策通过监理施行。2.与设计的关系是业务关系。监理工程师与设计工程师应互相理解与亲配合。监理工程师应充分理解建立、设计对本工程的设计意图并促其圆满实现。如监理发现设计中有缺乏之处应通过建立向设计提出供设计工程师参考但监理工程师无权自行修改设计、无权在设计修改图上签字修改设计图纸必须通过设计。监理工程师应配合作好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工作。3.与承包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应监视承包认真履行建立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公正地处理承包的正当权益。要求承包与建立之间凡与建立施工合同有关的联络活动应通过监理进展。假设承包对设计图纸有不同看法时应通过书面形式采用?工作联络单?向监理反映解决与设计直接联络应在监理的受权之下。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在施部位不符合施工合同、设计及施工技术的要求时可以对工程回绝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将回绝签审工程款要求承包整改并有权要求不合格部位暂停施工甚至调换不称职人员情节严重时可以建议建立更换承包。4.与建立工程平安质量监视部门的关系是监视与被监视的关系。工程平安质量监视部门做为的建立工程平安质量监视机构对工程平安质量进展监视并对监理进展监视与指导。监理应认真执行平安质量监视部门发布的各项工程平安质量理规定向平安质量监视人员如实反映情况承受其指导亲配合共同做好工程质量的控制与保证工作。5.与建立行政理部门及其他理部门的关系是理与被理的关系建立行政等理部门作为的理机构对工程建立行使理权利监理将认真执行有关部门的。四、监理工作的根本程序和:一〕根本程序:详见?建立工程监理规程?P25至P27。二〕质量控制的根本:1.事前控制:1〕核查承包的质量理体系;2〕审查分包和实验室的资质;3〕查验承包的测量放线;4〕签认材料报验;5〕签认建筑构件、设备报验;6〕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设备;7〕审查主要分局部项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未经批准不得施工。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工程建立强迫性条文、北京建立工程施工平安操作规程(DBJ01-62-2002)、北京地方?建立工程平安监理规程?DB11/382-2006、建质[2021]87文?危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平安理?等的规定制定确实可行的平安消费技术方案认真落实各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