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规划的背景与依据第1条规划目的为了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溧水县旅游资源,使旅游业成为溧水县第三产业中的支柱产业,以旅游带动全县社会、经济、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将人文精神与自然风光相结合,把溧水县以“秦淮源”为主题的度假休闲品牌、“无想”为主题的文化休闲、疗养品牌、“农家乐”为主题的农业休闲品牌打造成知名品牌,使溧水县旅游产业在南京都市圈及长三角地区的旅游格局中起到重要互补作用,使溧水县成为在全国具有影响的、特色鲜明的旅游目的地
因此,依照《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旅游规划通则》,编制了《溧水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是溧水县旅游发展的宏观指导性文件,辖区内各乡镇和旅游区在编制旅游开发建设规划时,原则上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要求
第2条规划范围本规划空间范围为南京市溧水县域范围内的1067平方公里,主要包括无想山、天生桥、傅家边、东屏湖、卧龙湖、东庐山、石臼湖、永寿塔、西横山等景区(点)
第3条规划依据1、国家旅游局《旅游发展规划和管理暂行办法》20032、国家旅游局《旅游规划通则》20033、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业发展“十五”规划基本思路》20004、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2000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19996、国家旅游局《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2003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保护法》20021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12、《江苏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213、《南京市旅游业发展“十五”计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200114、《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715、《南京都市圈城镇体系规划》2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