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千亿元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决定(2011年7月13日)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振兴规划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桂发〔2009〕35号)精神,为加快培育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达到千亿元规模,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我市工业经济,现作出如下决定:一、深刻认识重大意义加快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是我市抢抓机遇、立足新的更高起点加速推进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的新型工业化的战略选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升级产业结构的主攻方向,是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加快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建设的重要支撑
这有利于我市顺应国内外产业发展新趋势,培育形成新的主导产业,为构建具有桂林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打下坚实基础;有利于改善能源消费结构,突破能源环境瓶颈约束,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有利于发展低碳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节能减排、绿色环保”新能源经济的契机,按照“超前规划、加强引导、积极扶持、稳步推进”总体要求,把光伏产业作为桂林市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重点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先导、以人才为支撑,创新发展机制,拓宽发展思路,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集中全市力量,加快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步伐,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形成完整产业链,使之成为促进桂林市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