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理制度第一节总那么第一条为的理工作维护的权益控制工程本钱保证工程质量根据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那么制定本理
第二条本理适用对象为所属相关各部门
第二节范围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展:一、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人民币两万元〔含两万元〕以上的;二、对外设计、咨询、监理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对外发包工程和指定分包工程在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含二十万元〕的;三、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工程材料设备〔含控制的重要工程材料设备〕总金额在人民币三万元〔含三万元〕以上的;四、对外委托广告制作、广告装潢等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
第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展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躲避
第五条对未到达以上不须的事项按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三节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应设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是工作的执行机构小组成员应包括:总经理、总工办、工程部、营销部、部、采购部、行政部、财务部等相关负责人和相关详细责任人员以及律师等
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其他成员由总经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展任命总室负责加强对小组人员在时的监
第七条职能划分一、工程申请部门及经办部门工程申请部门经办部门协办部门部门固定资产的采购行政部行政部财务部部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工程部、部、财务部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发包或委托工程部工程部采购中心、部、财务部部广告制作、装潢的委托营销部营销部行政部、财务部部二、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和合同主要条款资质预审建立合格数据库编制、修订并相关审批手续评技术标控制整个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小组的会务;三、律师的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会谈和签订
负责建立理方案的跟进、过程的纪录、过程资料的编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
四、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参与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