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财政局文件德财购[2007]4号关于公布《2008年德州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授权,现公布《2008年德州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一、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购买性支出,必须严格按程序向市财政局申报,依法实行集中采购
市级原则上每个月安排一次集中采购,市级各部门、单位要在次月开始前十天申报下月采购项目
二、市级政府采购活动接受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市财政局受理政府采购的举报和投诉
三、应实行集中采购而部门自行采购的,一经发现,财政部门停止按预算向其支付资金,同时收回预算指标,由此造成的后1果由部门、单位自行承担
四、本目录公布后,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补充的,由市财政局另行公布
五、各县(市、区)可以依照市级目录,结合本地情况制定本地的集中采购目录
附件:《2008年德州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主题词:公布政府采购目录通知德州市财政局办公室2007年11月27日印发印240份2第3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1页2008年德州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品目编码品目名称备注A货物类A01家具单位价值1万元或批量价值3万元以上的A0101办公家具A0102校舍、宿舍家具A02办公消耗用品批量价值3万元以上的A03公务服装A0301标志服装A0302非标志服装A0303劳保服装A0304其他公务服装A04计算机、外设、网络设备及软件单位价值1万元或批量价值3万元以上的A0401大、中型计算机A0402台式微型计算机A0403便携式计算机A0404服务器A0405工作站A0406激光打印机A0407喷墨打印机A0408针式打印机A0409扫描仪A0410移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