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运用贪渎并查机制带来的思考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持续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办案规模连续三年高位运行并保持稳中有升
特别是20XX年刑法修正案(九)及其司法解释的实施,提高了入罪门槛,“数额”+“情节”模式加大了取证工作量;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三转”流入检察机关的线索数量锐减,对全市办案规模带来空前压力;加上自侦干警长时间、高压力、超负荷工作,“人困马乏”难免信心不足,多种因素叠加致使全市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面对困境,**市检察机关迎难而上,经20XX年初步尝试后,20XX年全面推行“贪渎并查”机制,先后从三件线索中挖掘出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多罪名犯罪案件12件16人,其中要案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一、从困境中突围市检察院结合工作实践,发现制约全市自侦办案科学发展的客观原因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一)案件线索匮乏
反贪方面,举报质量不高尤其是内容模糊、问题笼统的匿名举报和主观臆测型举报占举报线索的绝大多数,同时部分举报人既向检察机关递送举报材料,又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多头举报带来多方参与,从一定程度上分流了检察机关的线索来源,出现了群众反腐期待高涨与检察机关线索匮乏的现象
反渎方面,因渎职类案件离普通群众生活较远,且部分线索需要专业技术支撑才能被发现,故群众举报少之又少,出现了“无米下锅”的现象
因此“坐等”群众举报“上门”从中发现线索的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打击职务犯罪的形势需要
(二)办案力量不足
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自侦队伍基本维持稳定,在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扩大办案规模的要求下,指导性目标任务增长近47
因此任务重、压力大、“疲劳”办案的工作状态长期存在并且难以在短时间内改观,加上基层检察机关留人难,骨干力量流失严重,对自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