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GF-94-1001〕〔宗地出让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____〔自治区、直辖〕____〔〕土地理〔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
和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那么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根据本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属
和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辖权和行政理权以及其他按规定由行使的权利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
地下资源、埋藏物和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甲方以现状〔或几通一平注:根据详细情况定〕出让给乙方的宗地位于_____宗地编____面积为_____平方米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及现状〔或几通一平〕的详细情况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条〔略〕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年自领取该宗地的
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宗地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___工程
〔注:根据详细工程、用处情况定〕在出让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处和
土地使用条件
应当获得甲方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六条本合同附件
土地使用条件
是本合同的组成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土地使用条件
第七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有关土地的费〔税〕
第八条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元人民币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共计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