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合同支付控制监理施行细那么一、总那么〔1〕本工作规程根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水利水电工程建立理、水利水电工程概编制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范〕编制
〔2〕合同支付及计量根据
1)工程施工承建合同及其他有效的合同组成
2〕经监理部〔或其受权监理处〕签发的工程施工详图〔技术要求、设计变更〕及其他有效设计
3〕及部门颁发施工技术规程、、技术中工程量计量的规定
4〕经业主或监理部〔处〕确认并有文字根据的有关工程量度量与量测图件等资料
〔3〕本工作规程适用范围
1)水工工程的土石方开挖、支护、水泥灌浆、排水、止水及混凝土工程等工程
、2〕土石坝〔含土石围堰〕的坝基与岸坡处理水泥灌浆防渗墙工程坝体填筑围堰撤除混凝土工程止水设施及观测仪器埋设等工程
3〕监理工程范围内的其他土建工程工程以及按承建合同规定必须列入支付的其他工作工程
〔4〕合同支付计量与签证根据工程承建合同规定进展
只有按有效设计施工完成、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规定应度量支付并按合同规定程序和监理要求进展的已完工程工程与工作量才能列入支付计量与合同支付申报
〔5〕工程质量的合格认证根据工程承建合同技术和SDJ249—88
水利水电根本建立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二、工程工程支付计量〔1〕土石方明挖工程
1〕场地清理包括原有设施撤除、植被清理、清理物运输和堆放以及为环境保护等所进展的施工准备与辅助工程等的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开挖工程价格中不单独进展支付计量
2)利用开挖料作永久或临时工程填筑料时其开挖工程量不重复计量
3〕开挖料的钻孔、爆破、运输、堆放、弃渣处理以及为防止弃渣坍塌、冲刷防护等所有施工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开挖工程价格中不另外进展支付计量
4〕因工程施工所需要或近监理工程师必须设置的为施工效劳的临时性排水、供水、供电、供风等附属工程及其运行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开挖工程价格中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