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监工字第[2009]6号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监理管理规定》的通知公司各项目监理部、分公司:为了使公司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起起重机械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理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和程序,合理、有效的规避起重机械事故中的监理方责任风险,公司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制定了《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监理管理规定》,望各项目监理部按照本规定要求,对起重机械的拆装、使用等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管理,避免由于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各类事故的发生
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009/8/8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监理管理规定为了使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起起重机械的长效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项目监理部在起重机械安全监理方面的职责和管理程序,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以下简称起重机械),是指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和高处作业吊篮等一、监理部人员职责:(一)总监理工程师:对本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起重机械的安全控制负总责
其主要责任有:1、具体组织领导本规定的实施工作,使起重机械在安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2、在监理部人员组织机构中明确安全主管一名,并明确其职责
3、组织本监理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4、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报送起重机械专项安拆施工方案,并在安拆方案实施之前,对方案的有效性、可行性进行审批
5、审查起重机械产权单位是否办理了起重机械登记注册(取得登记注册铭牌和证书),使用单位是否办理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标签)
6、审查装拆单位资质等级是否符合起重设备规格、型号的要求,装拆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特种作业的资格,工程总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