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关于反腐败查办大要案工作情况的报告现在,我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市检察院今年反腐败查办大要案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反腐败查办大要案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今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指示精神,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终将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定位在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上,集中查处了一批职务犯罪大要案,为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加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截止九月底,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9件20人,其中大案18件19人,案件数与去年持平,大案比例增加了31个百分点。在侦查终结的案件中,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0件10人。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查办大要案的决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揭露和惩治腐败分子,是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更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为此,检察机关针对目前客观环境条件变化,办案要求高、难度大,少数干警存有畏难情绪的实际,从加强党的政权建设,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不断用党的十六大和各级关于反腐败斗争的要求深化认识,统一思想。一是从服务大局的高度上,明确查办大要案在整个反腐败斗争中的地位和作用,引导干警从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充分认识查办大要案是党和人民的要求,是改革发展的需要,增强查办大要案的历史使命感;二是从履行职能的责任上,明确查办大要案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引导干警认清职责、忠于职守,增强查办大要案的职业责任感;三是从公正司法的要求上,明确“两法”的修订和法制的完善是历史的必然,引导干警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增强依法查办大要案的自觉性;四是从执法办案的效果上,明确查办大要案有利于显示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坚定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的信心,引导干警以查办大要案的成果,赢得党委的支持和群众的信任,增强查办大要案的积极性。今年以来,检察机关始终把领导精力、办案骨干集中到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大要案上,以大要案的突破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第1页共4页深发展。立查的大要案中,涉案数额5万元以上不足10万元的10件,10万元以上不足50万元的3件,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1件,100万元以上的3件。三、讲究政策策略,努力服务加快发展。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省、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现市委确定的“三大跨越”战略目标,时刻把保护干事创业,服务加快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查办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保护干事创业,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在准确把握法律要义,坚持严格执法的基础上,为了让干事创业者解除后顾之忧,放手大胆干事创业,集中精力谋求发展,结合有关法律政策和工作实际,制定了《xx市人民检察院服务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措施40条》,坚持“六必查、六不查”,即:在经济交往中贪污受贿的必查,正常的礼尚往来不查;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私分公款、中饱私囊的必查,为促产、促销所采取的某些有失公平的提成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不查;采取不正当手段竞争,对单位、个人行贿的必查,为争取资金、项目发生的不完全合理开支不查;在改革和营销活动中因严重渎职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必查,在大胆改革中因经验不足而造成失误的不查;企业之间挪用公款谋取私利的必查,相互扶持拆借使用的不查;承包、租赁及股份制企业的法人代表及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侵吞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的必查,获得的超额奖金和报酬不查。二是着眼服务发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监督与服务、发展与稳定、坚决与慎重、原则性与灵活性、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的关系,努力做到凡是有利于寿光经济发展的,凡是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的,凡是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凡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就坚决依法予以保护。为了维护发案单位的声誉和工作秩序,规定严禁开警车到发案单位调查取证;不轻易查封、冻结企业的账目和银行账户;在多个办案组需要到一个企业查证时,集中人员一块取证,明令禁止不经批准私自到企业查证,努力做到不间断企业指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