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的决定领导班子的不断学习、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的能力是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关键。为全面落实省院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处(科)室"决定精神,作为省院确定的创建活动示范院之一,院党组决定,在院领导班子中开展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活动,发挥领导班子的示范作用,为实现"学习型检察院"提供有力支撑和保证。一、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通过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活动,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更好地发挥院领导班子的整体作用,提升班子成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创新精神和能力,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形势。二、奋斗目标院是出席省院的"学习型检察院";院领导班子在年终本院干警测评中满意率达到95%以上;年终在当地党考评中达到"一类班子"标准,科以上领导、党组成员60%是学习型检察官。院三年内争当全国先进院,二年内50%的科室争当名科室,二年内办三件以上名案件。三、总体要求1、紧紧围绕创建全省一流"学习型检察院"目标,制定并实施好本院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科(室)"活动规划,为干警实现个人愿景和作出优良的检察业绩提供支持。2、要带头学习,勤于思考。班子成员要努力提高"学习力",认真读书并经常剖析自己,从反思中学习;要学会系统思考,从信息中反馈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理论修养、道德修养,要在改善心智模式,追求自我超越,坚持唯物辩证法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3、要勇于实践,亲历亲为。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亲自参加办案。要善于从反复再现的问题中摸索规律,从经常出现的问题中完善制度,切实解决好司法实践中的问题。检察长亲自办案不少于二件,副检察长亲自办案不少于第1页共2页四件。4、要积极整合和挖掘教育资源。要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实现"处处是学习之所",为干警的终身学习、全员学习工作的全过程学习创造必要的条件。班子成员要经常为干警学习进行辅导或交流学习心得,促进团队学习深入开展,班子成员每半年必带头讲一至二次课。5、要进一步完善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科(室)"活动的相关机制。通过机制建设,鼓励干警成为"学习型的人",形成学习"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良好氛围。并不断有效地将学习行为转化成创造性行为,促进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6、要做"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表率。班子成员要带头把工作的全过程看成是学习的过程,与工作一样对学习要有目标、有要求、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兑现奖惩。四、保障措施1、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是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奠基石。院"一把手"为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紧抓实抓到位,抓出成效。2、每半年班子成员要向本院干警进行述职述学,特别是把述学具体化,接受干警的评议。3、院年终将依据上述要求纳入目标管理工作之中,作为评先优的重要条件。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