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安全、保畅通、压事故和提高群众满意率为目的,加强对本地机动车涉牌涉证及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现状进行摸底调查,把握违法行为发生和分布的规律特点,合理设置查缉卡点,科学调整勤务部署,加强重点时段的警力部署,提高整治工作的有效性,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力争使套牌假牌等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因车辆被套牌产生的群众报警和投诉数量明显减少,因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人民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三、整治重点本次整治以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国省道为重点,集中查处套牌、假牌假证、挪用号牌、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行为;2、使用伪造、变造、冒领、挪用、套用的机动车牌证(包括军警车牌证及辽“0”号段牌照)违法行为;3、驾驶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报废机动车辆等违法行为;4、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5、酒后驾驶违法行为;6、乱用滥鸣警报器违法行为。四、时间步骤自20XX年7月22日至20XX年10月20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2日至7月31日)。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宣传科和市交警支队宣传科。第1页共5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驾驶套牌假牌机动车和酒后驾车的危害性,争取社会理解和群众支持。要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促使违法行为人自我纠正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做好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驾驶员及亲属的宣传工作,影响并带动社会各界理解、支持专项整治,确保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责任单位:*军分区、武警支队、消防支队、督察支队、交警支队、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各单位要通过领导包片、异地调警和军警配合等形式,采取定点检查、机动巡逻、夜查早查等措施,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建立跨县(市)的查缉、布控、堵截联动方案,适时组织开展区域性统一行动,切实达到机动车涉牌涉证及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机动车所有人及驾驶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全市道路交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的目标。(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责任单位:*军分区、武警支队、消防支队、督察支队、交警支队、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要继续保持集中整治的高压态势,深入检查本辖区整治死角和漏洞,继续完善各项整治措施,全面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建立专项管理长效机制。五、工作措施(一)科学安排勤务,积极组织查控。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涉牌涉证车辆上路行驶的规律和特点,科学组织警力,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XX县区要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的小型汽车为主,XX县区和农村要以套牌、无牌的大货车及无牌无证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摩托车为主,高速公路要以套牌、假牌的小型汽车为主。要充分利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公路卡口监控、警用无线查询终端等技术设备,实现与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套牌假牌机动车信息协查通报系统信息的自动关联比对,有效截获违法嫌疑车辆。对已查实的涉案车辆,要在8小时内报经交警支队批准后第2页共5页予以结案,并录入协查通报系统。(二)强化业务培训,深入开展排查。各级交警部门要组织车管业务骨干和路面查缉能手,讲授识别假牌假证的方法技巧、排查盗抢等嫌疑车辆的程序步骤,提高民警识别和查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和盗抢等嫌疑车辆的业务技能;要组织民警定期梳理补牌补证、交通违法记录多且未处理的机动车信息。要对辖区内企业、学校、社区、村庄和停车场等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全面摸排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和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等情况。(三)加强信息录入,开展异地协查。交警支队车管所和各基层大队要指定专人负责汇总排查的嫌疑车辆和驾驶人信息,经审核后录入协查通报系统,建立查缉数据库。对发现的嫌疑车辆和驾驶人需异地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