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组编制工作组:卢兴舜规划院院长建筑师钱曙新消防支队处长工程师钱炳爱规划院副院长工程师徐前规划院副院长工程师许世源规划院室主任规划师朱坚消防支队副科长工程师田国权规划院室副主任规划师蒋献忠规划院规划师赵勇规划院规划师孙峰梅消防支队工程师朱吉春消防支队工程师田德兵消防支队助理工程师赵书林消防支队助理工程师胡庚松消防支队技术员编制单位:扬州市消防支队扬州市规划设计院设计证书编号:乙级1250030扬州市城市消防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消防安全布局规划第三章消防站规划第四章消防通道规划第五章消防供水规划第六章消防通信规划第七章消防供电规划第八章消防与抗震、人防第九章城市消防安全标志第十章消防近期建设规划第十一章消防规划实施办法及建议第十二章附则扬州市城市消防规划图纸目录1、易燃易爆设施、化学危险品现状分布图2、消防重点单位现状分布图3、消防站及消防责任分区现状图4、消防通讯、供水现状图5、消防安全布局规划图6、易燃易爆设施、化学危险品规划分布图7、消防站及消防责任区规划图8、消防通讯、供水规划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扬州市消防规划是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类建设活动,均以本规划为指导,涉及到具体与消防有关技术标准,应根据相应的国颁消防技术规范执行
第二条本规划经扬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相应的法律效力,若需调整,须原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凡以前编制的有关城市消防规划及相应规定与本规划有矛盾时均以本规划为准
第四条规划范围消防规划范围为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所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包括广陵区、郊区所属行政辖区和邗江县部分乡镇及仪征市朴席乡部分行政村
第五条规划期限近期1997-2000年远期2001-2010年第六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3、《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