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办理房地产项目转让业务操作指引(2013年3月15日经山东省律师协会七届常务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律师办理房地产项目转让方案设计业务的操作指引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转让模式第三节股权转让模式第四节资产转让模式第五节方案设计的原则和注意事项第三章股权转让模式的操作指引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律师办理股权转让意向阶段的法律业务第三节律师在尽职调查阶段提供的法律服务第一部分尽职调查基本规范第二部分尽职调查前的准备第三部分尽职调查的方法第四部分尽职调查内容第五部分尽职调查报告第六部分律师从事尽职调查工作应注意的事项第四节股权转让合同起草、谈判、签署阶段法律业务的操作指引第一部分股权转让合同的起草第二部分股权转让合同的谈判第三部分股权转让合同的签署第四部分股权转让合同的政府审批第五节律师办理股权转让合同履行阶段法律业务的操作指引第四章资产转让模式的操作指引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律师办理资产转让意向阶段法律业务的操作指引第三节律师在尽职调查阶段提供的法律服务第四节资产转让合同起草、谈判、签署阶段法律业务的操作指引第一部分资产转让合同的起草第二部分资产转让合同的谈判第三部分资产转让合同的签署第五节律师办理资产转让合同履行阶段法律业务的操作指引第五章律师防范执业风险的注意事项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律师在意向阶段的注意事项第三节律师在尽职调查阶段的注意事项第四节在交易结构设计阶段的注意事项第五节在合同草拟、谈判阶段的注意事项第六节在合同履行、交割阶段的注意事项第六章附则第一节声明第二节特别说明事项第三节附件附件一:股权转让模式下的尽职调查详细内容附件二:资产转让模式下的尽职调查详细内容附件三:股权转让模式下的纳税说明附件四:资产转让模式下的纳税说明附件五:国有股权转让程序附件六:外商投资房地产的有关问题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省律师办理房地产项目转让业务的服务行为并提高服务